司法精神鑑定雖多半僅只於一次門診之時間,但後續如鑑定報告撰寫、回覆法院函詢、出庭應訊詰問,或需要收治監護處分患者……等,常令人望之卻步。然司法精神鑑定需求量不少,光每年鑑定後認定有病(已占鑑定中極少數),法院判決須監護處分者,皆在 200 件左右,期間為五年以下,累積數年數量可觀,需要更多從事此方面工作者加入協助。故本課程從司法精神鑑定簡介、出庭經驗分享、照顧監護處分病患心得,等方面分享,期待更多同業加入。
司法精神鑑定雖多半僅只於一次門診之時間,但後續如鑑定報告撰寫、回覆法院函詢、出庭應訊詰問,或需要收治監護處分患者……等,常令人望之卻步。然司法精神鑑定需求量不少,光每年鑑定後認定有病(已占鑑定中極少數),法院判決須監護處分者,皆在 200 件左右,期間為五年以下,累積數年數量可觀,需要更多從事此方面工作者加入協助。故本課程從司法精神鑑定簡介、出庭經驗分享、照顧監護處分病患心得,等方面分享,期待更多同業加入。